第4章 家里米缸见底了
当沉逸川越写越投入的时候,林婉清看在眼里,急在心里。
她不是急他写得好不好——事实上她觉得写得很好。她急的是家里快揭不开锅了。
米缸里的米从半缸变成浅底,从浅底变成只剩一个底。她每天早上起来量米煮粥,手伸进米缸里,指尖触到缸底的木纹,心里就咯噔一下。
她算过一笔帐:按照现在这个吃法,最多还能撑七天。
沉逸川写作的时候,她站在门口,看着桌上那堆越来越高的稿纸,再看看米缸里越来越少的米,脸上的表情越来越焦虑。但她没有开口催他——她知道他在拼命,他比谁都着急。
第五天晚上,念祖放学回来了。
他手里拿着一卷报纸,是路上在报摊上买的。沉逸川注意到那卷报纸的边角有油渍,象是被翻了很多遍之后才到了念祖手里——八成是报摊卖剩下的,便宜处理。
“爸,”念祖站在桌前,把报纸摊开,“你看这个。”
沉逸川放下笔,凑过去看。
那是一份《星岛日报》的副刊。副刊的头条位置,连载着一篇武侠小说,署名“卧龙生”。沉逸川对这个人不熟,原主更不熟——毕竟原主在军统那会儿,读的都是情报,哪会看武侠小说?
念祖指着那个专栏说:“同学都在追这篇,说写得好。但我觉得没你好。”
沉逸川愣了愣:“你什么时候看过我写的?”
“妈给我看的。”念祖说,眼睛亮亮的,“那个馀则成比你以前讲的那些任务都有意思。”
沉逸川看了一眼站在门口的林婉清。林婉清转过头去,假装在收拾碗筷,耳根微微有些红。
他忽然觉得有点好笑,又有点感动。
“你觉得你那帮同学,”沉逸川斟酌着措辞,“会喜欢这种有谍战、有暗杀、有卧底的故事吗?”
念祖想了想,认真地点头:“会。男同学都喜欢枪啊、暗杀啊这些。你还写了那个女特工,叫什么来着——”
“还没写到她。”沉逸川打断他。翠平这个角色还没出场,他要留到后面几章。
“反正,”念祖总结道,“你的肯定比武侠好看。写特务的,比写大侠的刺激多了。”
沉逸川没说话,但嘴角不自觉地翘了一下。
念祖放下书包,又说:“爸,我帮你跑腿送稿子吧。我知道报社在哪儿,天天路过。”
“不急。”沉逸川说,“等我写完第一卷再说。”
念祖“哦”了一声,乖乖出去了。
沉逸川看着他的背影,心里盘算着:快了,再过两三天就能写完第一卷。但他不打算邮寄——邮寄太慢了,一来一回不知道要等多少天。他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,米缸里的米撑不了几天了。他决定写完后就一家一家报社登门推销,当面把稿子递到编辑手里,行不行当场就知道。
他不知道的是,就在他埋头写作的这几天里,林婉清做了一件事。
那天一早,沉逸川照例坐到桌前写稿,林婉清说要去菜市场买菜。她穿了那件洗得发白的蓝布旗袍,头发在脑后挽了一个髻,挎着竹篮出了门。
她没有去菜市场。
她去了庙街西头的一家当铺。
那家当铺的门面很小,门楣上挂着褪色的布幌子,写着“利源当”三个字。门口站着一个穿黑绸衫的伙计,眼珠子骨碌碌地转,象两颗算盘珠。
林婉清在当铺门口站了一会儿。
她的手伸进衣兜里,摸到了那只玉镯。那是她出嫁时娘家的陪嫁,祖母传给母亲、母亲传给她的。镯子是和田玉的,温润如脂,戴了十几年,从没离过手。
她深吸一口气,走了进去。
“老板,看看这个。”
她把玉镯从兜里拿出来,放在柜台上。当铺老板是个五十来岁的胖子,戴着一副老花镜,拿起镯子对着光看了看,凑到鼻子底下闻了闻,又用指甲敲了敲。
“岫玉的,不是和田。”老板面无表情地说,“而且有裂纹,不值钱。”
林婉清的心沉了一下:“这是祖传的和田玉,没有裂纹。”
老板哼了一声,把镯子往柜台上一放:“夫人,你要是觉得值钱,你拿走。我这店小,收不起好东西。”
林婉清咬了一下嘴唇。她知道老板在压价,但她没有别的选择。沉逸川的稿子马上就要写完了,米缸已经见了底,三个孩子要吃饭,她不能等到揭不开锅的那一天才想办法。
“你说个价。”
老板伸出三根手指头。
“三十?”
“三块。”
林婉清攥紧了手里的竹篮提手。三块钱?这只镯子放在南京,至少值三百大洋。现在只能当三块港币?
“加一点,”她的声音很轻,但很稳,“我这是救命钱。”
老板抬头看了她一眼,又低头看了一眼那镯子,往柜台里面收了收。
“五块。不能再多了。”
林婉清闭上眼睛,点了头。
她拿着五块钱走出当铺的时候,阳光刺得她睁不开眼。她把钱叠得整整齐齐,塞进旗袍